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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南京日报]“最严环保法”施行一年 全省环境资源案增2.5倍

作者:南京日报 时间:2016-1-15 9:31:31

    本报讯(通讯员 高苑 记者 张源源 实习生 孙鹏轩) 昨天,省高院公布全省法院2015年审判执行工作情况。自去年元旦“史上最严环保法”生效以来,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审环境资源案件1482件,同比大增2.5倍。 

    这些案件中,33名被告人获刑,其中最高刑期为9年;11家被告单位,各被判处10万—70万元不等的罚金。其中,一起涉案2.4万吨、全国最大的走私废粉末涂料案在市中院公开宣判。省高院统计显示,去年全省法院一审审结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10件246人,同比分别增长233%和146%。其中,司法部门依法打击恣意倾倒、排放危险废物行为,严厉惩处走私进口“洋垃圾”行为,对65人以走私废物罪追究刑事责任。 

    此外,在民事、行政等领域,全省法院也采取多种手段,如依法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、促进生态环境的修复和预防等,严格执行新环境保护法。 

    镇江市民刘湘(化名)家附近要建一个110KV变电站,她认为江苏省环保厅同意该变电站建设的环评批复违法,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 

    经市中院和省高院两审,刘湘的诉请被驳回。但法院审理过程中,通过解释专业术语、专家证人提交证言等方式,向刘湘释明了110KV变电站带来的轻度环境影响。证据显示,该项目建设及运行之后的噪声、电场、磁场及无线电干扰的环境影响情况均低于排放标准,专家也给出了“当间隔为14米时,该110KV变电站磁场强度与自然环境磁场基本相同,对环境影响可忽略”的结论。 

    该案主审法官表示,不少市民由于对专业情况不了解,往往对变电站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产生误解。他们对在自家附近建设变电站产生抵触情绪,也引发了一些矛盾。法院通过审理该案阐明相关事实,并判决要求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环境信息公开,让公众充分了解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。

    二审判决后,该变电站在线监测系统被放在了显著位置,市民可以随时了解电磁监测数据情况。“通过司法手段畅通信息共同渠道、保障公众的环境信息知情权,是消除误解的必要路径。”该法官说。